提醒车主应对理赔的四项要点
保险栏目为网友们介绍了许多车险理赔的常识,理赔过程中哪些是容易被忽视的,爱车易购的保险编辑整理了四项要点供车主们参考。
1、报案方式除了电话报案,事后车主们还可以到网上报案,或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。
2、保险事故发生后报案时限,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,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。
3、理赔周期: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,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,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,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。车辆发生撞墙、撞台阶、撞水泥柱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,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,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。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,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、验车。
4、理赔技巧提示:
A、必要时要重新定损。定损单是理赔依据,其中的维修价格是指汽车完全修复所需要支付的费用。若在汽车维修时保险公司发现新的零部件故障,就需要重新定损,否则定损单的维修价就作为保险公司需要给予车主的理赔款依据。
B、异地出险的施救和理赔凭据。
当汽车异地出险时,车主还需要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作为理赔凭据。假如定损员难以在预定时间内做好事故定损工作,车主也能通过这些照片与实际维修单据,向保险公司索赔。
当汽车异地出险时,车主务必及时报案,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。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,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,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而造成车损扩大,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赔的。
C、快速处理不是私了事故。
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是为了方便事故双方,但部分驾驶员对“事故快速处理”程序及规定不了解,以为只要由责任方掏钱私了就完了,连交警都不通知到现场,这样在保险理赔时就很麻烦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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